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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大米安全,杜绝问题大米流入市场。连日来,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大米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对大米生产、流通等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大米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依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产品出厂检验、进(销)货记录、索证索票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尤其是大米生产者要将重金属项目作为原粮采购必检指标,严禁超标大米流入口粮市场,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督促大米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出现变质、霉变、色泽气味异常、超过保质期等问题的大米,严禁超范围使用香精、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不得生产销售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米。此外,督促大米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日常排查。
该局针对性地对辖区内获证大米生产企业(含分装企业)、大米经营者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生产环节重点检查:生产者是否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等资质;生产企业、许可品种是否与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一致;是否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并执行相关生产管理制度,同时配置检验设备,配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生产车间、设施设备和库房是否符合食品生产安全相关要求;大米原粮是否落实了进货查验登记,记录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查验结果是否符合粮食安全标准;生产者是否存在使用香精、掺假掺杂、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等情况,投料记录、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产品标识标签是否虚标等级,是否按要求标识检签等情况。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大米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善、准确、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大米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香精、掺假掺杂、以低等级大米冒充高等级大米、虚假标注标签等问题。此次行动中,一旦发现可能存在风险问题的大米,立即对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抽样检测。
此次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大米加工小作坊、生产企业、商超等215家,监督抽检3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现场督促整改风险隐患9处,切实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接下来,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将始终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强化部门配合协作,不定期排查防控大米生产经营风险问题,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群众能够吃上“放心米”。(谭福康 胡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