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审判机构专门化!德州法院全力构建多元综合治理格局

2023-08-15 20:45:4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众网记者 武琳琳 张振楠 李琳 德州报道

8月15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德州法院2022-2023年度《德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德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文铎就法院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多元综合治理格局方面工作,作相关介绍。

(一)审判机构专门化促推业务能力专业化。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健全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2022年2月,德州中院设立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设庭长、副庭长各1名,明确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案件审理范围和职能作用。基层法院共明确了12个环境资源审判部门,其中7个内设机构,5个人民法庭。陵城、庆云、武城、宁津4家法院积极争取编办部门支持,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发挥部门业务优势,聚力实现联动效应,建立多元共治格局。德州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四部门签署《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协同机制的若干意见》,健全完善涉耕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构建保护有力、执行顺畅、管理高效的土地保护新局面;德州中院与市检察院等三部门共同签署《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各部门协同机制,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全力保障生态环境赔偿修复工作,提升全市生态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平原法院设立环资办案团队,与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建立协同预防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和指导、创新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的联动机制,打造环境资源纠纷就地化解、基层化解新格局;庆云法院与县检察院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就业务衔接协作、开展环境法制宣传等工作深入交流、达成共识,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夏津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九部门召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三)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多元修复模式。全市法院创新“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判后回访”审判执行工作机制,通过实施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及判后回访制度,构建了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德州模式。通过回访再约谈、判后释疑、督促执行等多种方式,强化审判引导力度,实现人民群众对清洁环境迫切愿望及特殊人群生产生活需要双保护。被告人陈某、耿某在马颊河水域用电捕鱼,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夏津法院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协调农业农村部门、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增殖放流的替代方式履行赔偿损失责任,并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回头看,查验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情况,确保修复效果。被告人刘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狩猎130余只“三有动物”的鸟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平原法院判决刘某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协调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社区开展以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等环境资源公益劳动折抵赔偿费用,替代性赔偿破坏生态行为造成的野生动物损失。

(四)公众参与环保凝聚多元解纷合力。为构建多位一体法治宣传矩阵,德州中院运用媒体平台,连续多年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乐陵法院、宁津法院等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禹城法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为主题,联合中央电视台记者制作《“湿”情画意》短视频,在多家平台发布。全市法院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治课堂等形式,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宣讲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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